剧情简介
一次偶然,楚韩得到了某位老神仙的传承,在老神仙留下的小世界里得到各种资源,却不务正业地大吃大喝不情愿去修行,不成想,竟然误打误撞地成就了超级吃货的另类大道。修仙?擦!连肉身都不要了,连辣雾都做不了,你坑我?成神?苦不苦?累不累?恒心毅力俺都没,俺还要泡妞儿没时间!大小世界两边跑,楚胖子牛哄哄的小日子美啦!咦?你不知道?俺只帮亲,不讲理滴!啥?再大点声!对对对,俺滴女人就算是杀人放火都是对滴!
回复 兔子眼 : (历史都市类,生活文)一个靠着嘴皮子活了二十多年的青年。一个为了钱,甘心实验品的男人,实验的意外让他穿过了时空,出现在贞观元年。一个不甘寂寞,厮混在长安皇宫中作死,被誉为作死榜第一人,千百年无人可比肩。落于秦岭,住在长安。他认为钱是万能的,没有什么事情是用钱无法做到的。他认为来到一个新的时代不能在默默无闻的过了一生。他人一生为了名声,”
回复 夜色迷人醉: 这部《口蜜腹剑青罗扇子》海鲨头导弹冲着三叉戟大厦呼啸而至,踩在导弹上的人影在天空叫嚣着:“没想到吧,尼克,我又回来了!” 书友群:539099459,喜欢水群的朋友可以加一下
回复 一城月 : 作为一个颜控,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,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!修仙问道,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,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,而唐清风不同,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……入门那年,师尊告诉唐清风,世间三千法,唯有剑仙最帅气,所以他去练剑了,五年名列剑中高手。五年后,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,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,抚琴于高台之上,杀人于千里之外,这样更帅气一些,然后……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,三年已然琴中无敌……“大师兄,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,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”“是吗?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?”为了追求更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