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藤三三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沐易生: 这部《不知火舞3个小孩》时隔万年,灵气潮汐回归 繁华的东京都重回江户时代,百鬼夜行。 沙漠中,法老带着他的军队从永恒的沉睡中苏醒 东欧平原上吸血鬼和狼人争斗不休 女巫和恶魔在欧罗巴的闹市里穿行 美洲大陆,七对翅膀的羽蛇舒展身体,于死亡的轮回中睁开眼睛 人类,从食物链的顶端跌落,回忆起了被神话种所支配的恐惧 在这魑魅魍魉横行的世界,李瑞看了眼笼罩在自己身上的狰狞异虫虚影,对系统说。 “请给我来一套,日炎、蓝盾、冰心、振奋、狂徒、反伤,对了,还有石像鬼板甲,自然之力,适应性头盔,正义荣耀……” 随后他对着瑟瑟发抖的
回复 庸侯 : 背负着罪的救世主,未能拯救世界的救世主。诸神属下的主神空间,恶魔属下的主宰空间。以及位面的意志,为了保护?还是复仇?行走于各个世界,他是否拾起过去的职责拯救?亦或者冷眼旁观?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继《主角的无敌穿越》的第三本书,这次我一定会写得比之前更好,而且不会再像之前那样烂尾了!。